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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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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
2018-03-23  点击:[]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2018年通识教育中心的工作安排,按照《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实施意见》(附件1)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以招标和征集形式重点建设一批通识教育核心课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申报范围及课程要求

1. 课程申报范围:

(1)招标课程:《批判性思维》、《沟通与写作》、《中外文学经典研读》、《人工智能概论》。(课程名称可根据需要修改)

    (2)征集课程:现四大板块均面向校内教师征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。在四大类通识板块(社会认知与国际视野,科学精神与技术进步,人文素养与审美艺术,管理智慧与创新创业)中,已有良好建设基础的通识课程,升级打造为通识核心课程。或是任意选修课,在原基础上改造为通识教育核心课程。或是按照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要求开设的新课程。

2. 课程要求:

(1)经典性。向学生传递中国优秀传统文化,帮助学生认知人类文明进步成果。

教学内容应具有经典型和权威性,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。

    (2)融通性。突出通识性,突破单纯的“专业领域”和“知识领域”,课程应对不同学科领域的内容融汇贯通和完整认识,提供学生分析问题的多种视角。课程所探讨的问题适合全体学生学习,满足学生跨学科交叉修读的需要。

    (3)价值性。突出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。通过经典阅读、课堂研讨等多种形式着力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审美情趣,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积极的生活态度。  

(4)思想性。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、批判和创新能力。着力于培养学生良好的思考习惯,在课程学习中体会到批判思维和创新思维的重要性,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思考方式和独立思考的能力。


 

二、申报要求

1. 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在省级、校级教学竞赛中获等级奖,责任心强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优良,组成4人(含课程负责人)以上教学团队进行课程建设。每位教师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,已立项通识课程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新课程(已有课程可申报为核心课程)。

2. 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规格为2学分,一学期32课时。建设周期为四年,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开课4轮。结项时,课程负责人应至少独立承担2轮教学任务,其他教学任务由团队成员共同承担。原则上每学期均应开课。每班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0人。

3. 每门课程申报时应列出与授课内容相关的10份以上相关材料,包括并且不限制为阅读书目,参考文献,学术网站等。

4. 课程须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课,要求包含教学大纲、教案或PPT、考核方式等基础性课程资源及讨论、作业、参考资料(视频)等拓展性课程资源。

5. 鼓励校内教师利用校外教育资源,与校外专家组成教学团队建设我校缺乏的通识类课程。鼓励各院(部)打破院(部)或学科界限,开设有特色的有益学生的通识课程。鼓励使用“翻转课堂”等多种教学方式。

 

三、申报程序与时间

1. 各学院组织初审,每学院向通识教育中心推荐上报不超出2门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。 

2. 2018年4月16日下班前各学院将《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》(附件2)(一式六份,其中一份签字盖章)提交至7号楼513办公室,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通识中心邮箱:zufetongshi@163.com。(联系电话:87557145)

3. 通识教育中心审核申报材料,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择优立项。

4. 通识教育委员会审议专家组推荐的课程立项建设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。

 

四、检查、验收

经学校正式立项建设的课程,建设期间需接受学校组织的中期检查。课程建设项目到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题验收,验收按照申报书申报内容进行,验收未通过者,学校将视不同情况,予以适当延长或终止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通识教育中心

2018年3月23日

附件1: 《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实施意见》(浙财大〔2017〕144号)

附件2:浙江财经大学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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